坝函〔2004〕441号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长江委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利水电病险工程治理咨询研究中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第二批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管函[2004]6号”要求,我中心在总结第一批专项规划三类坝核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二批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大坝安全鉴定成果书面材料核查和现场核查的程序和要求(见附件)。
现将《第二批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核查细则)印发你们,请按核查细则的要求做好核查工作。核查工作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如对核查细则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本核查细则由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第二批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工作细则.doc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水库管理 技术标准 成果 审查 函
抄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 2004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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